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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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项目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和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均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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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1月2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